关于呈报关工委委员单位关工委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者:白海云 浏览次数:5419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

  

苏建院关办发〔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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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呈报关工委委员单位关工委联络员的通知


各关工委委员单位:

1.党委办公室 2.组织部:3.宣传部 4.教务处5.招生就业处 6.科技处:7.学生处8.人事处9.团 委10.职考办 11.保卫处 12.马列学院13.离退处)

 为加强关工委工作,根据校《关于加强和推进关工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院委发〔201921号,《关于明确关工委委员单位在关工委工作职责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委员单位关工委联络员制度,现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呈报关工委联络员

  1. 每部门呈报一名关工委联络员,填写关工委联络员表,发至关工委办公室。

  2. 关工委联络员一般由委员单位行政副职担任,无副职的可由主要工作人员担任。

关工委联络员职责

1.负责本部门有关关工委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工作总结撰写上报等。

2.负责聘任离退、退二线领导参加与本部门范围关工委工作。

3.参加校关工委有关会议和培训,及时汇报和协调有关关工委工作。宣传报道本部门关工委工作。

4.完成校关工委布置的有关关工委工作。

  希望各关工委委员单位要积极主动的开展关工委工作,不断总结创新本部门关工委工作,为推进我校优质化关工委工作做出贡献。

  

校关工委2019921

  

附件:1.委员单位关工委联络员表

2.于明确关工委委员单位在关工委工作职责的通知

  

附件1

委员单位关工委联络员表

  

  

  

  

QQ

  

请在20191025日前把表发至474552270@qq.com信箱。联络员请加入江苏建院关工委秘书群426979597


附件2

关于明确关工委委员单位关工委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委员单位: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苏委教〔2019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关工委工作,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深化关工委优质化建设,特明确关工委委员单位关工委工作职责,以方便各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关工委方面工作。

一.要充分发挥委员单位的助力作用

省文件明确指出,校关工委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现职党政领导的主导作用、离退休老同志的主体作用、委员单位的助力作用和关工委日常工作团队的关键作用。

关工委委员单位是关工委工作重要组织部分,是关工委主力力量,发挥委员单位的助力作用,是推进和加强校关工委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委员单位在关工委工作方面的职责范围

委员单位工作职责范围按照突出重点,与职责相结合,力所能及、有取有舍、注重实效的原则确立。

1.党委办公室:负责关工委有关工作协调、有关例会组织、文件签发等。

2.组织部:负责建立兼职组织员制度和聘任兼职组织员,让退休领导参加学生党员发展教育。聘请老同志参加业余党校授课等。

3.宣传部:负责有关关工委宣传方面工作。

4.教务处:负责聘任老同志参与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大师工作室建立方面工作。

5.招生就业处:负责聘请老同志参与招生宣传、学生就业方面工作。

6.科技处:负责聘请老同志开展科技讲座、专利开发指导方面工作。

7.学生处:负责聘请老同志参与校友联络、心理疏导,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等工作。

8.人事处:负责聘请老同志参与新教师教育指导等工作。

9.团 委:负责组织主题读书活动,聘请老同志参与学生社团指导、厚生讲堂讲座、快乐广场舞活动等。

10.职考办:负责组织离退领导、教师听课、质量监督等方面工作。

11.保卫处:负责聘请离退老同志参与安全教育方面工作。

12.马列学院:负责聘请离退教师参加思想教育方面、传统教育、校史教育,非遗传承人进校园。

13.离退处:负责离退人员校园文明视导、老同志活动、老同志歌唱团、

14.体育部:有关老师负责指导老同志文体活动方面工作。

三.对委员单位在关工委工作的几点要求

1.委员单位要把关工委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在年度工作计划中安排有关工委工作;在日常工作安排中考虑到关工委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关工委工作;

2.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作用,积极及时补充老同志队伍,发挥老同志特长,为老同志建立工作平台,做到老有所为、老有所用。

3.积极宣传老同志事迹,鼓励老同志作为,记录老同志活动轨迹。做到活动有计划,活动有内涵,注重效果,及时宣传报道,扩大影响。

4.校关工委负责有关工作的协调,注重发挥委员单位的助力作用,并把活动纳入工作考核,纳入关工委工作评优活动中。

  

  

  

中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