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   关心下一代工作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者:白海云 浏览次数:1999

  苏教关〔2017〕1号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学习、落实、放大、创新”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加强关工委建设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着力抓好青少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思想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善始善终做好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工作,加大推进县(市、区)家长学校总校建设力度。锲而不舍地抓好“四型”关工委建设,不断提高关工委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017年,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推进教育关工委工作

  各地各校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作为2017年关工委工作的头等大事。关工委在职领导要带头学,工作团队要重点学。通过多种形式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增强党的观念,增强做好关工委工作的责任感,牢牢把握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新贡献。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继续推广各地各校学习总书记指示,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经验;研究提出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化教育系统关工委建设的意见。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配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按照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继续推进立德树人、法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继续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老少共筑中国梦”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抓住纪念建军90周年有利契机,引导广大青少年开展读书、征文等主题教育活动。

  各地各校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讲师团建设,努力打造“精品教育项目”,使教育活动更富有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教育效果。开展“精品教育项目”评选,推广好的典型和成功的经验,使主题教育活动成为青少年喜欢参与、老同志乐于配合的群众性的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教育部关工委提出的院士回母校、“工匠”进校园、名校长下乡扶贫的要求,总结、完善和推广多年来“院士回母校”的经验,在职业学校开展“工匠精神”教育的经验,在市县讲师团中扩大名校长人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和督导、帮扶结合起来。继续推广高校组织老教授进中小学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做法。

  三、善始善终抓好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教党〔2010〕5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苏教财〔2009〕57号、苏财教〔2009〕147号)等文件,持续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

  全省要以建立健全“五个机制”和基层考核机制为重点,继续抓好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工作;做好中小学校和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常态化建设收尾工作。鼓励获得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的关工委向更高水平和优质化方向发展。对于那些申报常态化合格要求的单位,要坚持条件做好工作,不降低门槛。要特别关注新建学校,新区、开发区所属学校、民办学校以及薄弱学校关工委工作,将其导入常态化的轨道。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在扎实抓好中小学校和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创建工作的同时,以多种形式抓好合格单位的巩固提高工作。

  四、加强家长学校建设,积极参与社区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妇联和教育部等9部门《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积极研究对家庭教育加强领导、力量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措施。健全家长学校讲师团,并以创建中小学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合格单位为抓手推进家长学校的考核达标工作。下发家长学校总校考核标准,积极推进县区家长学校总校建设。推动市、县区教育部门对家长学校经费立项工作。继续做好在职在编教师任职的家长学校校长培训工作。鼓励县(市、区)教育关工委会同中心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开展《家长必读》读书、征文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以及省教育厅和省文明办、省关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和省关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校站结合”提高青少年校外教育水平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支持社区教育的力度,积极组织发动老教师参与校外辅导站工作,关心、丰富少年儿童的校外生活。继续推广宜兴市“老教师家庭教育辅导站”、东南大学“院士工作站”和高校组织老教师参与中小学校外教育辅导的经验。

  五、继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好事办实事

  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中“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根据资助者的意愿,用于资助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精神,加大筹资力度,拓展筹资渠道,做好贫困学生帮扶工作。

  各地各校要继续以“代理家长制”、“爱心结对”、校外辅导站等为载体抓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以“四点钟学校”等为载体为青年双职工安心工作解除后顾之忧;以“谈心屋”、“温馨小屋”等为载体帮助青少年排除各种困惑,发掘成长潜力;以“关爱超市”、设立扶困基金等为载体开展贫困学生帮扶工作;以结对子、“四帮一”等为载体做好“问题学生”、失足青少年帮教转化工作;以组织学校、企业与特殊教育学校“手拉手”等为载体给盲聋哑等残疾人以特殊关爱;以参与“青蓝工程”、实施“导师制”等为载体关心青年教师成长;以特邀组织员、“青马工程”等为载体做好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建党工作,以及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按照《主动适应互联网与新媒体环境,提升“谈心屋”服务水平研讨会纪要》要求,加快“谈心屋”建设步伐,提升“谈心屋”工作水平。继续放大“关爱超市”经验,争取更多学校举办“关爱超市”,争创“明星关爱超市”。

  六、努力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各地各校关工委要继续按照“学习型、服务型、调研型、创新型”的要求,认真探索和研究互联网、新媒体条件下提升关工委工作水平问题。推广部分教育部门和高校参照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的通知》(苏组通〔2006〕12号)精神,在关工委工作机构中配备年轻干部的经验,坚持不懈地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现职党政领导的主导作用、离退休老同志的主体作用、委员单位的助力作用和关工委日常工作团队的关键作用。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组织评选“关工委优秀工作团队”和“工作创新奖”活动。调整县区教育系统关工委联系点。根据情况,对高校关工委活动片进行适当微调。继续开展省辖市教育局关工委之间、高校关工委活动片之间结对互学活动。提倡高校之间、县(市、区)之间互相学习交流。

  继续办好全省普教系统和高等学校关工委负责人培训班。认真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的统计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推广“教育关工委优秀网站”经验,进一步提升网站建设水平,力争年内省辖市教育局、高等学校普及关工委工作网站,积极推进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工作网站建设。